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调研公告
我院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市场信息调研(非招标采购):
一、项目名称
广汉市人民医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项目期限
服务期限:三年。
三、项目概况
广汉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29年,系国家三级乙等综合医院、爱婴医院,国家级胸痛中心、卒中中心、高血压达标中心、心衰中心,四川省三星级(★★★)数字化医院、省级文明单位、德阳市廉政文化“八进”工作示范点。2018年1月1日,接受四川省人民医院托管,增挂“四川省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广汉医院”牌。是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网络医院,成都医学院、成都中医药大学、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院、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院等院校的定点实习医院。现有临床科室27个,其中重症医学科、心血管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放射科、护理学科、神经外科、儿科、耳鼻咽喉头颈外科为德阳市医学重点专科,医技科室10个。编制床位800张,手术室16间。为维护医院正常的运营秩序和合法权益,拟聘请一家律所为医院医疗事业提供全面、快捷、专业性强的法律服务。
四、资格要求
(一)律师事务所需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律师事务所协助医院合法处理各类管理及合同纠纷、舆情及其它突发事件等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参与现场沟通、集体讨论等。
(六)律师事务所根据医院需要,为医院提供法律培训服务、参加相关会议。
(七)律师事务所对医院转办的涉及医院职工个人与工作相关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八)律师事务所每年度审查医院各类已生效合同不得少于20%。
(九)律师事务所根据医院的需要,对侵犯医院名誉权、财产权等的各种侵权行为,通过发送律师函等法律手段维护医院权益。
(十)律师事务所根据医院委托,代理医院合同纠纷等各类诉讼、仲裁等案件。
(十一)根据医院委托,律师事务所对服务过程中发现的医院招标采购流程及合同执行失误等各种情形造成的医院损失依法进行追讨。
(十二)根据医院委托,律师事务所运用法律手段负责追索医院作为债权人的所有债务。
七、调研报名资料
有意向参与市场调研的供应商需先与项目联系人电话联系进行报名,并按要求准备以下报名材料:
(一)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主办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三)报价函(附件);
(四)单位简介及其它证明其实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规模与专职律师人数、所获得荣誉的复印件,拟派往招标人的顾问律师服务团队情况介绍、执业年限、从业经验、目前及过往业绩、曾经及目前担任法律顾问单位(特别是医院法律服务有关)的名单,及其他证明文件等。
请将以上纸质资料胶封,并于2026年5月8日14:30交至广汉市人民医院住院部二楼A区2号会议室,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838-5248101,13320868099。
现场进行调研会议,请各单位准备好演讲PPT。
附件:
广汉市人民医院
2026年4月28日
附件:
法律顾问服务报价函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报价(元) | |
1 | 法律顾问费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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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代理诉讼费 | 1件 | 10万元以下(一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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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件 | 10万元以上(一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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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件 | 二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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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代追缴欠费服务费 | 1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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