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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在院结算流程

发布时间:2016-12-30 18:39:58本文来源: 广汉市人民医院

1、本市参保的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

(1)入院后48小时内完成实名制确认和登记(确认单必须返回到病历中存档备查);

(2)出院当日,病房办公护士完成费用核查并确保无误后点为“出院”状态,患方再凭病人出院证、医疗就诊卡、预缴费单到医保窗口申请结算;

(3)医保窗口审核费用并上传信息到医保中心,等待回传《德阳市个人住院医疗费结算单》;

(4)打印《德阳市个人住院医疗费结算单》,患方签字确认;

(5)患方依据《德阳市个人住院医疗费结算单》结清个人应自付部分的费用。

2、参合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1)入院后48小时内完成实名制确认和登记(确认单必须返回到病历中存档备查),节假日顺延;

(2)出院当日,病房办公护士完成费用核查并确保无误后点为“出院”状态;

(3)患方凭病人出院证、医疗就诊卡、预缴费单到出入院结算窗口进行结算。

(4)结算后,患方凭结算发票,出院证、新合证、病人身份证、领款人身份证等到新农合窗口申请补偿。

(5)新农合窗口审核费用并上传信息到市农合结算中心,等待回传《住院补偿审核表》;

(6)打印《住院补偿审核表》,患方签字确认;

(7)患方依据《住院补偿审核表》领取补偿金额。

3、四川省内异地就医的参保病员:

在院结算的三项必备条件:本人二代社会保障卡、完成异地就医备案、患者信息由当地医保部门录入全省统一结算中心平台。依据异地就医“参保地待遇”原则,医疗费用按参保地政策予以报销。

(1)参保人员在我院就医时办理入院手续后48小时内完成实名制确认和登记(确认单必须返回到病历中存档备查),办理登记时必须提供患者本人二代社会保障卡;

(2)出院当日,病房办公护士完成费用核查并确保无误后将患者点为“出院”状态,患方再到医保窗口凭出院证、医疗就诊卡、二代社会保障卡、预缴费单到医保窗口申请医保费用审核结算;

(3)医保窗口对发生费用进行审核并上传数据到四川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省级平台再传输至病员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计算报销待遇,再将计算结果通过省级平台传输至就医地的医院,自动生成《四川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出院结算单》;

(4)打印《四川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出院结算单》,患方签字确认;

(5)患方依据《四川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出院结算单》结清个人应付自付部分的费用。